兼营广告经营企事业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和办理登记的手续
广告发布者申办单位要具备法人主体资格,申办单位应与报(期)刊证主办单位一致。办理兼营广告的企事业单位应提交的文件有:
① 单位负责人签字、单位盖章的《广告经营资格申请登记表》;
② 专门的广告经营机构证明;
③ 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;
④ 报(期)刊登记证;
⑤ 申请单位法人资格证明(社团登记证、事业法人单位证书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);
⑥ 住所证明;
⑦ 广告经营机构证明;
⑧ 广告负责人、广告从业人员证明;
⑨ 《广告审查员证》;
⑩ 《广告专业岗位资格培训证》;
⑾广告价目表;
⑿广告经营管理制度;
⒀承接外商来华广告的可行性报告;
⒁翻译人员证明(至少2名,其中1人是英语专业);
⒂发行量证明。
经营广告业务的个体工商户应具备的条件
从事影视、广播、路牌、印刷品、礼品、灯箱、布展等广告设计和制作的个体工商户,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为:
① 户主应当取得《广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培训证》和《广告审查员证》;
② 有与广告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资金、设备、器材和场地;
③ 有广告经营管理制度。
办理经营广告业务的个体工商户应提交的文件
① 《广告经营资格申请登记表》;
② 户主学历或从业经历证明;
③ 广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证书及广告审查员证;
④ 广告经营管理制度。
各类广告的发布手续
发布药品广告应提交的文件
① 广告主的营业执照(经营者主体资格证明);
② 《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》或者《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》;
③ 药品生产批准文件、质量标准;
④ 药品商标注册证;
⑤ 商品名称的药品需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文件证明;
⑥ 进口药品需《进口药品注册证》;
⑦ 《药品广告审批表》;
⑧ 其他应提交的证明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