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临时性广告经营登记应提交的文件
申请临时性广告经营,须提交下列文件:
①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临时性活动主办单位可行性报告的批准文件;
② 活动主办单位与广告经营单位共同起草的申请报告,内容包括临时性广告经营的时间、地点、广告发布形式等,广告宣传内容涉及烟草企业或商品的,须提交烟草广告样本;
③ 临时性活动主办单位对广告经营单位(广告公司)的委托书和主办单位与广告经营单位(广告公司)明确双方各自权利、义务的协议书;
④ 广告经营单位(广告公司)的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及《广告经营许可证》。
经批准,临时性活动的组织委员会(或筹备委员会)成立临时性广告经营机构自行承办广告业务的,须提交下列文件、证件:
①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;
② 临时性活动组织委员会(或筹备委员会)关于广告经营时间、地点及广告发布形式的申请报告,广告内容涉及烟草企业或商品的,须附交烟草广告样本。
申请户外广告经营登记应提交的文件
① 依法取得与申请事项相符的经营资格;
② 拥有相应户外广告媒体所有权;
③ 广告发布地点、形式在国家许可的范围内,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要求;
④ 户外广告媒体一般不得发布各类非广告,有特殊需要的,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;
⑤ 营业执照(有效复制件);
⑥ 广告经营许可证(有效复制件);
⑦ 广告合同;
⑧ 场地使用协议;
⑨ 广告设置地点,依法律、法规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,应当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;
⑩ 申请发由非广告信息,应当提交发布非广告信息的批准文件、
申请设立广告显示屏应当提交的文件
① 营业执照;
② 广告经营许可证;
③ 可行性研究报告(载明设置广告显示屏的条件、理由、市场前景分析等内容);
④ 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(无行政主管企业可不提交此文件);
⑤ 场地使用协议,即由申请人与场地所有者(管理者)签定一定时间内使用场地的合同;
⑥ 设置地点依照法律、法规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,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;
⑦ 广告显示屏主办单位制订的内部管理制度。主要是对广告内容的承接登记、复审、档案等管理制度;
⑧ 经营单位负责人情况证明;
⑨ 专职广告审查人员的资格证明。
发布店堂广告应提交的文件
①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关于法定主体资格的证明;
② 含有广告发布地点、形式的申请报告;
③ 广告样件;
④ 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。